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学校认真组织实施了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复试工作,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月13日—1月17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来人或来电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部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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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