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文件精神,我校根据《2018年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准备了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现将“浙江理工大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报告”和“自评打分表”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8日至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结束,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异议受理方式:
电话:86843238,86843786;
电子邮箱:wduming@163.com,rui@zstu.edu.cn。
附件:
1.浙江理工大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评报告
2.浙江理工大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评打分表
浙江理工大学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