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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04 17:35:03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激励作用,为下一届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成果培育,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浙理工教〔2017〕70号),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http://jwc.zstu.edu.cn/info/1062/11272.htm)。

为更好梳理研究生教育成果,积极申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等上级部门组织的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此次要求各学院至少申报1项。根据学院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5项参加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全面认真总结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请于9月26日之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联系人:倪勇,86843072,行政楼439,Email:niyong@zstu.edu.cn。

 

链接: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jwc.zstu.edu.cn/info/1062/11272.htm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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