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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持资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10 09:23:13 点击量: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浙理工研〔2012〕5号)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2012〕9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持资金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资金面向我校基础学科、人文社科、新兴学科以及学校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学科,用于扶持研究经费不足的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具有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新引进人才。研究经费充足,或2年内未取得研究成果,或3年内未主持或参与厅局级以上纵向课题研究的,原则上不予资助。

二、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

1.11月10-17日:导师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报至招生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2.11月18-22日:招生所在学院审核导师申请资格,排序决定推荐名单,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扶持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至研究生院;

3.11月底: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报学校审批。

三、注意事项

1.扶持资金额度按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规定的资助类型执行。符合条件的导师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1个指标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扶植资金。

2.获得扶持资金的导师,如当年招收研究生未按时入学报到或中途退学的,扶持资金自动收回。

3.拥有足量科研经费可用于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导师,原则上不予资助。

附件: 1.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表

      2.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扶持资金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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