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2012〕26号),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理工大学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以及2016年、2015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在毕业前能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2.申报项目应是研究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鼓励学科交叉和联合,选题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3.已有工作显示准备充分、构思合理、逻辑清楚,研究工作具有可行性。
4.学校鼓励低年级研究生积极申报创新研究项目;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予以优先资助;照搬指导教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不予资助,已获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的不再予以立项。
(三)项目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或2年,须在毕业前完成,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根据各学院2016、2017级研究生人数,结合往年项目实施情况,公布各学院限额推荐项目数(附件1)。
2.申报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申报书》,导师签署意见,纸质稿两份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同时提交电子稿。
3.学院初审,于12月18日前限额排序推荐至研究生院,同时提交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附件2)。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50项(其中理工类项目35项,人文社科类项目15项),报分管校长审批后立项公布。
(五)其他
1.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并根据检查结果确定二期资助金额或是否终止资助。
2.鼓励学院根据项目研究的具体情况利用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等有关经费进行配套。
3. 项目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院可推荐项目数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1. 2016年立项研究周期为一年的项目和2015年立项未结题的项目。
2. 2016年立项研究周期为两年且已经符合结题验收的项目。
(二)工作进程
按照文件要求和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纸质稿(两份)连同佐证材料(一份)交至学院,同时提交电子稿(统一命名格式为:XX年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姓名))。
2.学院按结题验收要求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于12月18日前将各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稿、佐证材料交研究生院,同时提交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3.研究生院审核,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4.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公布结题项目名单;对于未达到结题验收条件且不符合延期结题条件的项目,学校将撤销其资助资格。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6843074,电子邮箱:yxu_phy@yeah.net
附件:
附件.rar(打包下载)
附件1:校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各学院限额推荐数
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3: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4: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5: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验收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