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经营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时间分别为: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农历清明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教职工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学生4月8日(星期日)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
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5月1日,共3天;其中,5月1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教职工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学生4月28日(星期六)补4月30日(星期一)的课。
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16日—6月18日,共3天;其中,6月18日(农历端午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
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安排有关工作,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