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活跃校园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学术研究和创新能力,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6年研究生学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术活动的定位
1.研究生学术活动是培养研究生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能力,浓郁校园学术氛围的重要手段,对于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启迪研究生的创新智慧、培养学术规范和学术素养具有重要作用。一般包括“研究生学术报告”和“研究生学术论坛”等活动形式,鼓励各学院开展针对研究生的高质量学术活动。
2.研究生学术报告应主要面向研究生,应就研究生科研选题、学术论文写作、科学研究方法、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内容开展系统性的研究生学术报告活动,报告人应为相应领域专家;各学院应针对学科特点和学生学术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研究生系列学术报告活动。
3.研究生学术论坛是面向研究生,主要由研究生参与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旨在搭建一个研究生交流学术心得、结交学术伙伴、加深学术理解的平台;鼓励各学院创新学术论坛的组织形式,提高研究生学术论坛的影响面和参与度。
二、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1.各学院和研工部分别负责本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各学院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本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术活动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层面研究生学术活动;研工部在各学院学术活动规划基础上,制定学校层面的研究生学术活动规划,并负责实施学校层面研究生学术活动和指导学院层面研究生学术活动的开展。
3.研工部主要从科学道德、科学精神、科学思维、学术规范等适应面广的内容组织研究生学术报告活动;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生系列学术活动。
3. 各学院为作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组织主体,要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并认真组织开展系列学术活动;要重视学术活动效果,重视研究生学术活动对研究生科研和学术论文写作与发表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鼓励各学院创新研究生学术活动形式。
4.研工部以项目形式对各学院开展的高质量研究生学术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资助等级和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4000元;一般项目,2000元。各学院可在学校资助基础上,给予研究生学术活动相应配套经费。
三、项目申报和管理
1.各学院接通知后,应认真研究本学院研究生特点和学科特点,做好本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术活动规划。在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规划基础上,确定本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申报项目。
2.各学院申报的研究生学术活动项目限额1项,鼓励跨学科和跨学院开展研究生学术活动。
3.各学院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二份,于
2016年5月30日前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每个项目的资助等级和资助标准。
4.2016年研究生学术活动的起止时间为发文之日起到
2016年12月31日止。各学院在研究生学术活动结束后,应对活动内容和活动效果进行总结,提交活动总结报告;研究生学术活动总结报告要注重可量化的活动效果,无活动总结报告和可量化的活动效果,学校将给予撤项。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组织、宣传与指导,确保研究生学术活动对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学术兴趣的实际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