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浙理工研 [2015]26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 2017/2018 学年毕业班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申请与评审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8届毕业研究生
二、奖励内容、标准
1、学术论文奖。学术论文奖只奖励研究生当学年在学校认定的一级 B 及以上、或 SCI 、 SSCI、EI、A&HC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分设三档,一档奖励 5000 元,奖励名额全校不超过 20 名,其中理工科不超过 14 名,人文社科类不超过 6 名;二档奖励 3000 元,奖励名额全校不超过 40 名,其中理工科不超过 28 名,人文社科类不超过 12 名;三档奖励 2000 元,奖励名额全校不超过 50 名,其中理工科不超过 35 名,人文社科类不超过 15 名。
2、发明专利奖。研究生以浙江理工大学名义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给予 2000 元 / 项的奖励,当学年获得三项及以上发明专利的,共计奖励 5000 元。
3、学科竞赛奖。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奖励项目 |
奖励标准(元/项) |
等级 |
名次赛 |
国家级 |
省级 |
团队赛 |
个人赛 |
团队赛 |
个人赛 |
特等奖 |
|
9000 |
4000 |
4000 |
1500 |
一等奖 (金奖) |
第1、2名 |
6000 |
3000 |
2000 |
1000 |
二等奖 (银奖) |
第3、4、5名 |
3000 |
1500 |
1500 |
800 |
三等奖 (铜奖) |
第6、7、8名 |
2000 |
1000 |
1000 |
500 |
备注:学科竞赛范围为校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项目。
4 、文体竞赛奖。研究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别的重要文体竞赛,其中体育竞赛获奖参照《浙江理工大学运动队管理办法》(浙理工体﹝2009﹞ 2 号)精神执行,公共艺术竞赛获奖具体奖励标准参照学科竞赛奖奖励标准。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研究生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结合个人实际,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申请表》(附件1),并递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汇总(附件2)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
4、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5、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有关要求
1、本次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原则上只对2018届毕业研究生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期间获得的成果实施奖励,同一成果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奖励。
2、各学院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策宣传与评审工作,认真细致地审核申请人有关材料,并于3 月9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申请材料(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86843146 , E - mail: asl1892@163.com。
附件:
1.
2017-2018学年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申请表.doc
2.
2017-2018学年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