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试行)》(浙理工研〔2015〕2号),学校对2015年未参加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抽检,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抽检范围及数量
本次抽检共计抽取硕士学位论文47篇,其中学术型硕士论文36篇,专业学位硕士论文11篇,涉及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美术学、设计学、机械工程、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信号与信息处理等10个学科,及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计算机技术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2个专业学位类别。
二、评价方式及结果处理
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学校制订的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论文抽检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如果2位专家评议意见均为“优秀”的论文,抽检结果视为“优秀”。2位专家评议意见均为“合格”,或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合格”、另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优秀”的,抽检结果视为“合格”。2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送另一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专家意见为“合格”的,该论文抽检结果视为“合格”;复评专家意见为“不合格”的,抽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三、抽检结果
经专家评议,47篇论文均评价为“合格”,其中2篇论文为“追加合格”,5篇论文存在“单项指标不合格”情况。抽检论文的具体情况将反馈给各有关学院。
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观测点,研究生部(学位办)把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导师招生资格确定、各学位点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学科)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对于“单项指标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整改,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