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毕业、结业和肄业的条件各是什么? 答:研究生在规定期限通过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和其他环节的考核,通过论文答辩的,准予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通过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和其他环节的考核,但未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结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生经答辩委员会同意修改论文的,经论文修改、评审后,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校重新申请答辩一次,通过答辩者准予毕业。 学满1年以上退学的研究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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