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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6-02-26 11:40:45 点击量:
为鼓励我校优秀本科生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帮助有考研意向本科生提前接受研究生课程学习,现开展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课对象
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高年级本科生。
二、可选课程
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有先修课程要求的,需修完先修课程方可进入后续课程学习。
三、修课程序和学分认定
    具体见《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四、修课费用
1.本科生修读研究生课程,按照200元/学分的标准收取修课费用。
2.学生申请替换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相近课程学分的,其学分费不另收取。
3.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本科生,按照入学时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其在本科生期间修读课程的费用全部退回。
五、报名方式
1.本科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申请表》(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式四份)和《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申请汇总表》(电子稿一份),于2016年2月29~3月2日,以班级为单位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2.学院汇总申请表和汇总表,签名并盖公章后,将申请表(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式四份)和汇总表(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份),于2016年3月3日11:00前,交研究生部刘老师。联系电话:86843777,电子邮箱:1276630408@qq.com
3.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内公布本科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的进修学号,并开放研究生选课系统进行选课。

附件1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暂行办法
附件2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申请表
附件3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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