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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MBA教育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6-04-06 09:38:41 点击量:

经济管理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部属非中管高校MBA教育专项调查和自查自纠情况的通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MBA教育专项自查的通知》,现将做好我校MBA教育专项自查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副校长陈文兴为组长,徐定华、汪进前、叶秉良和姚春序为组员的校MBA教育检查组,总体负责学校层面的专项自查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小组,按照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围绕MBA招生、培养、毕业等各环节,课程学习、实践训练等各模块,开展自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内容

严格对照《教育部关于部属非中管高校MBA教育专项调查和自查自纠情况的通报》中列出的典型问题逐一进行自查,并着重自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校MBA教育有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有无花钱买文凭问题,有无未经批准私自出境问题,有无以各种名目违规领取费用问题,以及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是否规范等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追责。

三、自查自纠工作安排

(一)MBA学位点所在负责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在4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提交至校MBA教育检查组;

(二)校MBA教育检查组于413日前MBA教育进行专项检查,反馈有关问题并要求学院形成整改方案;

(三)415日前校MBA教育检查组形成学校自查报告并提交至省教育厅;

(四)校MBA教育检查组根据学院整改方案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学校设立专门举报邮箱和电话,欢迎全校师生对我校MBA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

纪委办、监察处举报邮箱:jsc@zstu.edu.cn,举报电话: 0571-86843028

研究生部举报邮箱:lvgulai@zstu.edu.cn,举报电话: 0571-86843074

 

附件:教育部关于部属非中管高校MBA教育专项调查和自查自纠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MBA教育专项自查的通知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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