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学生生活指导与生活教育,加强文明寝室建设,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公开招聘优秀研究生担任助理公寓辅导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要求
助理公寓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主要为协助公寓辅导员进行1幢公寓楼的学生日常管理与公寓文明建设指导工作。具体需开展以下工作:
1
、深入所负责楼栋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安全维稳舆情研判,每月至少进行四次走访,认真填写并提交《工作记录表》;
2
、协助公寓辅导员做好楼栋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召开楼栋自律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充分发挥楼栋自律委员会及寝室长的积极作用;
3
、协助开展安全文明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及协助做好所负责楼栋的学生问题;
4
、按时参加助理公寓辅导员例会及相关会议,对文明寝室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应聘条件
本次助理公寓辅导员的招聘面向2016级研究生,以及已考入我校的2017级研究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
2
、热爱学生工作,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研究生或本科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乐于从事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3
、学习成绩优良,导师批准,能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身体状况良好,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兼职工作;
4
、工作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
、服从管理,服从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的安排,组织观念强,有协作和奉献精神,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学院选拔推荐,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组织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1
、申请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助理公寓辅导员应聘报名表》,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经同意盖章后,将《报名表》及相关电子材料交于负责人:楼爽,电话15067141440(612419),邮箱:1019074116 @qq.com;叶福莲,电话15757122390(560703),邮箱:1191551997@qq.com。报名截止时间:5月19日下午4时。(注:
已考入我校的2017级研究生若已确定导师,由导师签字;若暂未定导师,则由大四班主任签字。)
2
、首轮面试。
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组织首轮面试,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实习考评。
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根据首轮面试结果,安排通过面试的研究生进入楼栋实习,并根据实习情况考核打分。
4
、复试选拔。
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组织复试并选拔,复试由笔试及二轮面试组成,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录用。
根据复试及实习考核情况排名,按照排名先后录用。凡录用的助理公寓辅导员需签订《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公寓辅导员聘用协议书》。录用为我校助理公寓辅导员的,在校期间只能有一个勤工助学岗位。
四、考核与待遇
1
、考核。
根据助理公寓辅导员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楼栋自律委员会成员评价及学工部(研工部)负责老师评价,对助理公寓辅导员一年的工作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助理公寓辅导员颁发证书,并且第二次选聘时在本人同意留任的情况下可免试留任。如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继续担任助理公寓辅导员的资格,其岗位另行招聘录用。
2
、待遇。
凡录用为助理公寓辅导员的研究生根据工作考核情况享受公寓辅导员津贴,免除担任助理公寓辅导员期间的住宿费,但宿舍不进行调整(即仍维持原有住宿寝室和床位不变)。津贴和其他相关待遇按照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与落实。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2017
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