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论文送审成绩合格,学院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一般应在3月、6月或11月上旬完成。
二、主要文件依据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三、操作流程
1、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下 的“答辩申请录入”栏目进行信息录入和提交申请,打印出《申请表》;
2、导师、学科签字同意;
3、《申请表》交学院,学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4、若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可组织进行论文答辩。
四、注意事项
4、学术成果中关于论文等级均按《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最新版执行。 5、为鼓励优秀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经本人和导师书面承诺,至少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和推荐,学院和校学位办同意后,研究生可进行论文答辩并申请学位,并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发表或录用高水平论文后,报校学位办备案。
6、研究生如完成课程学习和各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评阅,但未能达到相应成果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可进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者,可申请毕业并参加就业,毕业后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取得相应科研成果的,可提出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