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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浙理工研〔2014〕22号)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4-10-21 11:08:41 点击量:
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是我校新时期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点。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和学校《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浙理工研〔2014〕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现状和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改革目标
紧密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
二、主要改革举措
(一)研究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
1.准确理解和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及其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区别,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制定学位基本要求,并进一步细化学位论文等重点环节的基本要求、质量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二)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根据各类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进一步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对应用心理、法律、翻译、建筑与土木工程等新增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和制定工作。
3.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中,切实落实好行(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和论证制度。充分考虑社会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学生专业背景及其职业规划,充分反映行业企业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能力的要求,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鼓励开设针对解决行业企业实际问题的课程、案例或项目,提高实践性课程的比重。
(三)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
4.根据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目标,以及知识更新快和实践要求高的特点,及时调整更新教学内容,强调宽、新、实,突出课程实用性和综合性,提高内容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5.着力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方法改革。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重视运用课堂讨论、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为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案例教学,学校将组织开展课程教学案例遴选和案例库的建设工作,重点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案例建设,初步建立以实际应用为导向、紧密结合职业需求、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专业学位课程教学案例体系。
(四)加强专业实践基地建设
6.建设好现有专业实践基地,并积极吸引行业企业共同参与,新建多学科共享型专业实践基地,确保每个专业领域至少建成2个基地,完善省、校、学院等多层次基地体系,促进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高效开展。
7.加强专业实践基地在育人中的作用机制研究,统筹考虑基地建设、校外导师队伍建设、行业企业专家全方位融入研究生全过程培养等工作。研究开展专业实践基地企业实地检查,重视育人成效,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准的研究生创新教育示范实践基地,并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五)强化学位论文应用导向
8.根据专业学位论文的应用导向要求以及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意见,规范专业学位论文要求,分类制定专业学位论文标准,建立多元化的学位论文标准和评价体系。把好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关,要求选题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研究制定法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等新增列专业学位点的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优秀学位成果评审标准,分类开展优秀学位成果的评选活动。
(六)推进与职业资格衔接工作
9.对具备条件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和实践考核与特定人才评价标准有机衔接,推进专业学位授予与获得相应职业资格有效衔接,积极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各类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并将其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的条件。
10.鼓励部分有相应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在制定培养方案时,依据职业资格认证规定的知识模块整合、改进课程体系,调整教学内容,在专业实践环节积极与未来职业具体工作靠拢,为学生参加认证锻炼和积累实践经验,在学位论文选题时充分考虑选题内容与未来职业领域的关联性,以切实提高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1.大力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构建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完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专业学位专任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要求担任实践类课程教学的教师需要有企业或相关行业单位实践或培训经历,鼓励学院聘请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企业(行业)优秀专业人才担任课程教学,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学位任课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八)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12.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有效的质量监控机制。完善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组织体系,建立各专业类别(领域)培养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规划本专业类别(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委员会中有一定比例来自行(企)业的专家;根据国家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制订的专业学位基本要求,构建学校有关专业类别(领域)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并开展校内评估工作,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统一组织协调并稳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作为实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主体,应根据文件精神,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专业学位点、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改革成效。
(二)学校根据改革需要组织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适时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以保障各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力争获得更多的改革成果。
(三)学院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工作,要利用学院运行经费、重点学科人才培养费等多渠道的经费,保障学院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实施。为鼓励并支持学院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学校将在目前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筹措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在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后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可参照此文件执行。
  
 
 
附件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主要工作任务及进程安排表
 
序号
任务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1
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各学位点各学院
研究生部
 
 
 
2014年12月
2
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
2014年12月
3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版)
2015年6月
4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
2016年6月
5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
2016年6月
6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成果评审标准
2014年12月
7
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2016年6月
8
专业学位职业衔接试点工作
2016年12月
9
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指导委员会建立
2014年9月
10
专业学位点评估方案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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